推理小說十大原則是由天主教蒙席、資深編輯暨作家隆納德?諾克斯于1928年定下的推理小說原則。這些原則主要圍繞故事情節(jié)的鋪排、角色類型和性格展開。其中包括必須讓讀者擁有和偵探平等的機會解謎,所有線索都必須交代清楚;不應刻意欺騙或愚弄讀者;不可在故事中添加愛情成分,以免干擾推理過程;偵探本人或警方搜查人員不可搖身變?yōu)閮词?;控告兇手必須通過邏輯推理,不可假借意外、巧合或沒有合理動機的嫌犯自白。這些原則在古典推理時期被奉為圭臬,但隨著推理小說寫作方式與風格的演變,現(xiàn)在的推理小說作家并不會刻意遵守這些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