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喝酒出了事故的賠償標準取決于責任的劃分。如果肇事者承擔全部責任,則需要對受害者的人身損失和財產損失進行賠償。如果肇事者與受害者負同等責任,則雙方各承擔50%的賠償責任。如果肇事者被強迫性勸酒,負次要責任,則需要賠償受害者遭受損失的30%。此外,如果發(fā)生以下情況,共同飲酒人也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1.強迫性勸酒;2.明知對方不能喝酒仍勸其飲酒;3.未將醉酒者安全護送;4.酒后駕車未勸阻導致發(fā)生車禍等損害。賠償責任的劃分還要考慮各方當事人的過錯程度。如果共同喝酒的人存在過錯,如故意灌酒、明知對方酒量不好或者喝不得酒還故意勸酒,并且沒有盡到照顧義務,那么他們也應當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然而,具體的賠償標準需要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和案件具體情況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