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歷史

季漢彰武

第一章 杏花春雨

季漢彰武 陳瑞聰 3085 2021-08-10 10:18:02

  不管過程如何,陳沖名義上算是成功招降了白波軍。

  而招降白波軍,導(dǎo)致西河戶籍達到了近二十年來之最。原本西河郡戶口不過二萬八千人,如今一夜之間膨脹至十萬人以上,成為并州僅次于太原上黨的大郡,從該角度來說,陳沖不可謂不政績斐然。

  陳沖根據(jù)此前和郭大的約定,在白波谷對岸不遠處,設(shè)置曲峪縣(今曲峪),準備與白波軍共管。隨后又在白波軍占領(lǐng)的土地中劃出三川縣(今綏德)、白波縣(今佳縣),加之原本為白波軍占領(lǐng)的圜陽、圜陰兩縣,預(yù)計能劃出五縣的官職交予白波軍內(nèi)分配。

  除此之外,此前來投誠百姓,被陳沖遷徙到藺縣以南,設(shè)置永和縣(今吳堡)。

  接下來的事情,才是最為重要的。西河新設(shè)六縣,太守并無此職權(quán),陳沖必須上報朝廷,他斟酌損益細細思量,將上書公文刪改三晝夜,最終才交由楊會上報。

  在書中,陳沖將行事功勞一是推予河?xùn)|太守王邑、二是推予并州刺史張懿。強調(diào)白波歸降乃是畏懼河?xùn)|精兵,加上此前張懿數(shù)次進軍,導(dǎo)致叛軍窮困日久,西河天寒地凍,以致缺衣少食無以為繼,最終在陳沖招撫之政下主動歸降。言后陳沖又談及叛軍如今瀕臨絕境,希望能夠減免兩年賦稅,不然亂民本來“心懷王化,仰慕圣德”,卻因朝廷“逼窮迫死”,導(dǎo)致“陳涉舉計之事復(fù)現(xiàn)”“殺之不絕”。

  待到上書傳到雒陽,隨后便引起軒然大波。

  告捷上書,如常例一般被拿至常朝與百官討論。射聲校尉馬日磾向天子進言說:“如今四海鼎沸,賊亂叢生,乃是道德毀棄,綱常破亂之故。天子王化威儀,非朝天冠、九章裳,而乃賞罰分明,廣推忠孝。陳沖雖消弭賊患,如是天下聞之,八荒賊子,莫不以朝廷暗弱,可欺之以誠,非長久之計。臣以為當令梟首郭大、楊奉諸賊,而撫平民眾,置縣可矣,卻不可以匪禍為官吏。如之,朝廷雖得六鎮(zhèn),亦將失天下清流之望?!?p>  射聲校尉【1】馬日磾乃是大儒馬融祖孫,以才學著稱,在文壇名列蔡邕、楊彪之后,據(jù)傳天子賞識,不日將擢升至太尉,由是附和者眾多。但百官之中心如明鏡:馬日磾曾在太學講學,與陳沖多有不睦,流言流傳甚廣,此言雖大義凜然,仍不失偏頗。

  于是太?!?】劉焉進言說:“非常之時,當有非常之人,行非常之事,方有非常之功。誠如馬校尉所言,如今四海鼎沸,行者斃于阡陌之間,寒者倒臥茅堂之內(nèi),尸骨遍野,草木塞田。正可謂漢室危頹,大亂不可驟平,綱常不能驟復(fù)。如郡國守相,皆如龍首之效,能換得天下修養(yǎng)生息,不正是利多弊寡?”

  劉焉與陳沖算是老熟人,且他素來在京師中兜售“牧伯”論:認為如今“刺史、太守,貨賂為官,割剝百姓,以致離叛??蛇x清名重臣以為牧伯,鎮(zhèn)安方夏”。刺史與太守之間不過相互牽制,而州牧之職乃是名副其實的一方國主,百官也心知劉焉此時為陳沖說情是假,主要還是的為他“牧伯論”進一步造勢。

  一方為大儒,一方為宗室,雙方勢均力敵,一時僵持不下。最后是宗正【3】虞站出進言:“如今邊亂不息,西有韓遂王國叛亂,北有張純張舉譖位,陳沖身為西河太守,與張懿并有聯(lián)系匈奴之責。朝廷征召匈奴大軍,已刻不容緩,兩州亂事,要在并州,如今陳沖招攬白波不合常法,卻不可苛責,唯有并州平穩(wěn),方能消弭邊亂,陳沖此請可允,然則朝廷可下文斥之,下不為例,如今方能兩全。”

  劉虞乃是光武嫡系,東海恭王劉疆之后。賢明為當世宗室第一,不僅被百官推崇,也被天子信任,君子無人非議,亦可謂唯一一人。劉虞此言一錘定音,大將軍何進表態(tài)支持此議,天子便也自無不可,如是下令。

  等到詔令下到西河之時,已是中平五年正月。

  兩月時間,陳沖卻只覺度日如飛,光陰如水,要忙的事卻是多得數(shù)不過來。所謂的置縣還要等朝廷的回復(fù),但在這隆冬之下,安置災(zāi)民和俘虜?shù)氖乱藚s是刻不容緩。

  冬風好似柴刀刮骨,但下了一場雪后,西河郡竟是接連干涸兩月,沒有半絲雨雪。陳沖一邊組織人鑿冰煮化,一邊從匈奴購來的牛羊分發(fā)下去,一戶人家兩頭羊牲兩頭羊羔,并征集里長,令三戶人家共用一頭耕牛,先行為來年的墾荒做準備。

  對于河曲一戰(zhàn)得來的五千俘虜,陳沖如約宣布政策,讓他們先與災(zāi)民一齊墾荒筑城,兩周后可以返回白波軍中,也可以留下由官府圈定耕地耕種。等半旬過去,竟也有一千余人留下,于是陳沖將這一千余人遷往曲峪縣,曲峪地處白波谷與藺縣之間,是僅次于河曲的黃河渡口,陳沖于此處置縣,便是希冀曲峪能取代河曲,避開匈奴,溝通西河郡東西。

  除卻此番事務(wù)外,陳沖還抽出時間前去安邑,向王邑登門致謝,并勸諫王邑繼續(xù)備軍,等匈奴軍出并州之后再散去不遲。臨行時,還借走河?xùn)|郡十萬斗粟米,被許慈戲稱為“蛟龍棲淵,魚蝦不生”。陳沖只是一笑了之。

  陳沖也曾幾次登門拜訪張懿府邸,感謝他幫忙派軍押送俘虜。但每次都是無果而終,據(jù)主簿秦宜祿說法:張刺史現(xiàn)在多次往返美稷,急急催促匈奴出兵幽州,先前本來頗為不順,不過等陳沖招撫白波之后,單于終于松口。如今羌渠單于又征調(diào)鐵弗部、乃至于屠各部出兵,屠各部乃是單于親族,無論兵甲騎射,皆為諸部魁首,可見是斷無悔改之意。

  說完秦宜祿頗為欣慰,陳沖招撫白波并不能算真正招撫,說服郭大一人并不代表說降白波五帥。但畢竟此事令匈奴懾服,張懿雖知曉實情也不便戳穿,便也由得陳沖上書寫上自己名字,平白分一杯羹。

  聽來形勢一片向好,只是歸途上陳沖正撞見張懿車駕,車廂中張懿神色匆匆,也不與陳沖問候,徑直急匆匆地回府。

  兩日后陳沖前往曲峪,邀請石桑等羯人來曲峪趕集市畜。石桑自是攜牛羊前來,因陳沖的緣故,他的部族這些日子好過不少,可他面孔上毫無歡悅顏色。陳沖問他緣故,他說:“如今諸部聽說非往涼州,而往幽州,都議論紛紛,覺得朝廷征召不知何時為止,都不愿從軍,奈何單于強令之,大且渠反對加征,被單于痛鞭一頓,小民都為之不值。大人,如今諸部皆是恐慌憂懼,不知前路何方!”

  陳沖自是只能勸解一番,表示朝廷斷不會征發(fā)不止,陪他在曲峪兩日后,石桑離去,陳沖心中也是哀嘆不已,心知大禍就在眼前,將郡兵盡數(shù)調(diào)來,以期將曲峪快速筑成。待詔令下達之時,曲峪已經(jīng)用夯土暫筑成一座一丈有余的小城。

  陳沖得到詔令,大喜過望,連忙將任命印綬派人給郭大送去,而后就在曲峪一邊布防一邊等待。陳沖在針對白波的各項布置中,以曲峪為重中之重,如韓暹能前來就任,則可見白波確有心歸順,如韓暹不來就任,則招撫徒有其表,雙方各安其是而已。

  二月,正是春風起拂的時月,在干涸的黃土高原上,也可在風中嗅得一絲濕意。西河的竹林前些年歲多已枯死,但在黃曖曖的高坡上,仍能目睹淺白的杏花壓滿枝杈,伴隨著黃河如怒吼般的凌汛,別有一番滋味在陳沖心頭。

  待到二月中旬,凌汛接近尾聲。曲峪的波濤終于平和,一支兩千人的騎兵簇擁著韓暹出現(xiàn)在對岸,他渡過河來,頭戴虎皮圓帽,身披狼毫白襖,腳著鹿皮絨靴,腰間掛著陳沖送去的印綬,瞪圓了虎眼打量著陳沖,笑道:“不意陳使君如此年輕,老楊素來與俺不和,不料陳使君替俺出了這口氣?!?p>  兩人相視大笑,陳沖問起白波軍近況。韓暹直接據(jù)實告知,朝廷任命在義軍中掀起巨浪,楊奉醒來后羞慚不已,又在會上拒不歸降,并請令趁大河封凍,盡數(shù)出軍圍攻離石。但胡樂李才兩帥久經(jīng)戰(zhàn)事,已見多了尸橫遍野,千里赤地,心中已厭倦廝殺,都贊成郭大招撫之事。韓暹無可無不可,見郭大一派人多,便也同意反正。只是這些天凌汛不止難以渡河,以致今日方才就任。

  于是賓客盡歡,陳沖領(lǐng)韓暹繞曲峪城一周,并呼來原是俘虜?shù)目h民與韓暹相認寒暄,韓暹欣喜非常。隨后陳沖便在曲峪城北這山坡之上,挑選杏花最盛處,在此設(shè)宴招待韓暹。

  食材是漁民在大河解凍后捕撈出的第一筐鮮魚。陳沖卻是毫不顧風雅,將其烤炙焦脆,撒上茱萸蒜末提味,遞與韓暹道:“去歲陳沖來西河時,正值重陽佳節(jié),登高望遠。孑然一人。今日與韓君能在此處插發(fā)茱萸,便仿佛身回潁川家中?!?p>  談笑間,杏花間飄飛絲絲春雨,沾染到黃土上,一閃而逝,仿佛不曾來過,可春雨到底來過。

  【1】射聲校尉:北軍五校尉之一,西漢初時,禁衛(wèi)軍分為南軍與北軍,只是到景帝時,南北軍合并,武帝改名為北軍八校,即中壘、屯騎、步兵、越騎、長水、胡騎、射聲、虎賁八校尉,故而此后只有北軍而無南軍。到東漢時,北軍八??s編,省去中壘,并胡騎入長水,虎賁入射聲,置北軍中侯以監(jiān)五營,稱為北軍五校。在漢靈帝末期又重新擴編為八校,北軍五校是極為重要的禁軍將領(lǐng),北軍也可以說全國最為重要的軍事力量。

  【2】太常:九卿之一,掌宗廟禮儀。西漢時為九卿之首,但在東漢時,省去十屬官,任太常的人也不必為列侯,并多以名儒擔任這一職務(wù),故而地位有所下降。不過,兩漢時博士一直隸屬太常。對博士和博士弟子的考核薦舉,都由太常主持。所以太常又成為培養(yǎng)、拔擢通經(jīng)學的官吏人才的一個重要機構(gòu)。也可以說,太常是博士祭酒陳沖的直屬上司。

  【3】宗正:九卿之一,其職務(wù)是掌握皇族的名籍簿,分別他們的嫡庶身份或與皇帝在血緣上的親疏關(guān)系,每年排出同姓諸侯王世譜。按漢代八議制的規(guī)定,宗室親貴有罪要先請,即先向宗正申述,宗正再上報皇帝,而后便可得到從輕處置。同姓王犯法,宗正也可參預(yù)審理,如西漢時衡山王、江都王等有罪,皇帝曾派宗正協(xié)同其他官吏承辦這些案件。宗正秩為二千石,有丞。宗正及有丞皆由皇族擔任。

按 “鍵盤左鍵←” 返回上一章  按 “鍵盤右鍵→” 進入下一章  按 “空格鍵” 向下滾動
目錄
目錄
設(shè)置
設(shè)置
書架
加入書架
書頁
返回書頁
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