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順天府府尹宋奕剛下朝回來,還沒來得及喝口茶。
突然聽到正堂有鼓聲傳來,宋弈的眉頭狠狠的皺起,這會兒還不到巳時,多大的冤啊,要這么早來擊鼓。
雖然心里有些不悅,但他還是起身往前堂走去。
等到他快到了的時候,剛好與前來尋他的一個衙役相遇了,那人走的比較快,差點就撞到宋奕了。
不過好在他快速的穩(wěn)住了身形,看到是自家上司,趕緊上前行禮,“小的見過大人!”
“免禮!”宋奕此時也不計較這些虛禮,“前面發(fā)生了什么事,一大早的為什么會有人擊鼓?”
“這就是小的來找大人的事情,剛才聽到有人擊鼓,小的便出去看是怎么回事!出去后發(fā)現(xiàn)府衙門前已經(jīng)聚集了一大群人,有一個婦人自稱是安二公子的生母,狀告安侍郎...毒...毒殺親子...”
說到最后幾個字,他自己的聲音都有幾分的不可置信。
宋奕一邊聽衙役匯報一邊向前走,聽到這個消息,他的腳步一下子就停住了,轉(zhuǎn)頭一臉震撼的看著那個衙役,“你說什么?!”
“那個婦人說安侍郎毒殺親子?!蹦莻€衙役一臉苦笑的又重復(fù)了一遍,內(nèi)心突然有了一種詭異的平衡,原來不止他一個人聽到這個消息震撼。
這時宋奕的眉頭皺的都能夾死蒼蠅了,這件事情怎么越來越亂了!
等到他走到前廳的時候,從門口傳來的吵鬧聲都快將大堂的屋頂給掀翻了。
宋奕冷著臉走到案桌前,在椅子上坐定,拿起驚堂木重重的敲在桌子上,“肅靜!”
這一下到是將圍在府衙門前七嘴八舌的人群給鎮(zhèn)住了,場面也安靜了下來。
然后,他將目光投向那個跪在堂口,看起來四十歲左右,面色蠟黃,目光呆滯的婦人,“就是你擊的鼓?”
“回大人的話,是民女擊的鼓。民女有冤情,希望大人為民女做主。”那個婦人雙手捧著狀子,聲音毫無起伏的回答。
宋奕沒有說話,而是審視的看著那個婦人,他可不覺得的這個婦人就如她表現(xiàn)出來的這般簡單。
這個時間很多人才剛開始起床吃早膳,哪有功夫來這里湊熱鬧,而這個婦人擊鼓之后到現(xiàn)在,時間不過才過去就一刻鐘,卻聚集了這么多人,這其中必有問題。
“聽說你要狀告安侍郎毒殺親子?”宋奕問道。
“是!”那個婦人一臉平靜的回答。
“你可知污蔑當(dāng)朝官員是何下場嗎?”
“民女知道?!彼穆曇暨€是沒有任何的感情,好似一個活死人。
東郯律法規(guī)定,以民告官,乃以下犯上;實者仗六十,不實者,仗一百二十,徒千里。
民告官在哪個朝代都不會被提倡,雖說沒有被完全禁止,但也已重罰來抑制此事。
所以,除非是天大的冤屈,會有人冒死相告,其他人都秉著民不與官斗的想法,能忍的大多都忍下來了。
畢竟開始的那六十大板就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如若碰上那種官官相護的,不但無法洗刷冤屈,還可能會被活活打死。
在宋奕任府尹的這些年里,他也是第一次遇到這種民告官的案子。
看著底下跪著的那個身形消瘦的婦人,宋奕不確定她能否在六十大板之后活下來。
便有心勸到,“以你的身體,六十大板之后即便是不死也要丟掉半條命,以民告官,已是有罪,若是誣告,本官勸你此時離去,那本官便當(dāng)做什么都沒發(fā)生,不懲戒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