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國棟跟黃亦玫一共吃了 6 頓飯,其中有 5 次莊國棟都沒讓黃亦玫點菜。他們在雨夜通過電話定情后的第一次吃飯,黃亦玫表示“你定”,莊國棟決定吃魚,然而飯沒吃成,因為莊國棟沒在媽媽面前承認黃亦玫的身份。第二次,黃亦玫去法國找莊國棟,點了“白酒燴青口”,但莊國棟以時間緊迫為由建議改吃三明治。第 4 次莊國棟從法國回來阻止黃亦玫結(jié)婚,沒給黃亦玫看菜單,點了水晶蝦仁、爆炒鱔絲和紅燒排骨,說黃亦玫愛吃。之所以會這樣,一方面莊國棟不太懂得尊重人,另一方面可能覺得黃亦玫喜歡聽他安排。但這種相處也印證了在與人相處一開始就要明確堅定地表達立場、劃清邊界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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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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