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電視劇
《玫瑰的故事》
中,黃亦玫因受不了丈夫監(jiān)視、婆婆污蔑,終于提出離婚。方協文為逼迫黃亦玫回家將方母送到北京,方母三天兩頭去黃家勸和,黃亦玫知曉后將方母做過的事當著街坊鄰居的面拆穿,黃振華也說出妹妹生產時方協文母子不愿打無痛的事,方母氣得用朝語辱罵,后被鄰居趕出家屬院仍堵在門口,黃亦玫忍無可忍報警并要以造謠污蔑罪將其告上法庭,方母嚇得大哭下跪求饒。方協文雖認錯道歉,但黃亦玫態(tài)度決絕,明確表示兩人已無機會,不會放棄小初的撫養(yǎng)權,哪怕不要公司股份。最終離婚協議生效,黃亦玫恢復自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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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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