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查院一共分為八處,每處都有不同的功能和職責。以下是各處的功能:
一處:負責監(jiān)察京中百官,安插探子在各要害部門,收集情報。
二處:負責情報的收集、歸攏和分析,為皇帝和軍方提供決策依據(jù)。
三處:專門負責研制藥物和制造偏門武器。
四處:負責監(jiān)察京都以外各郡各路官員,并進行相關情報的偵緝工作。
五處:是駐扎在京外的黑騎部隊,專門負責保護鑒查院長陳萍萍。
六處:主要負責暗殺任務,并可以保護指定人員。
七處:主管監(jiān)獄,負責關押和審問囚犯。
八處:負責文化事務,可能包括出版審查等職能。
這些八處共同構成了鑒查院的機構體系,各自承擔著不同的職責和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