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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事講將1

第三十五章 翰林四諫——羅倫

史事講將1 徐夏半生 1162 2020-09-19 12:00:00

  羅倫,字應魁,一字彝正,號一峰,翰林四諫之一,吉安永豐人,明代理學家、狀元。家貧好學,進士第一,授翰林院修撰,抗疏論李賢起復落職,謫泉州市舶司提舉,次年復官改南京,居二年以疾辭歸,隱于金牛山,鉆研經(jīng)學,開門教授,從學者甚眾。學術上篤守宋儒為學之途徑,重修身持己,尤以經(jīng)學為務,為文有剛毅之氣,詩作磊落不凡,著有《一峰集》等。

  羅倫,家貧好學,十四歲即授徒于鄉(xiāng),以資養(yǎng)親。會試,對策萬言,指切時弊,擢進士第一,授翰林院修撰,名震京都。會大學士李賢丁憂奪情,羅倫詣其私邸,告以不可。數(shù)日,上書疏諫,陳起復之非,“為君者當以先王之禮教其臣,為臣者當據(jù)先王之禮事其君?!钡米飸椬?,被貶官,謫福建市舶司副提舉,在任兩袖清風,以代人書寫以補家用不足。

  任福建市舶司副提舉的時間雖不足兩年,卻為泉州地方做了一件本職內(nèi)的大好事,就是反對將福建市舶司從泉州遷往福州。當時朝貢事宜除有市舶司主管,同時交由市舶太監(jiān)辦理,因市舶太監(jiān)駐于福州,而市舶司設在泉州,于是有遷司之爭。巡按御使朱賢提出遷移舶司的建議,加上稅監(jiān)高宷等人的操縱,朝廷準備將福建市舶司遷往福州的柏衙。時任福建市舶司副提舉的羅倫拒理上疏反對,“成化丙戌,巡撫御使朱公賢奏請遷福之柏衙,制從之。提舉羅公倫云:‘衙門設立自有其地,遷移亦有其數(shù)。蓋以柏衙僻陋,非可設之地;歲數(shù)未窮,非可遷之時’,遂寢其事”。雖然明代泉州港的海外交通貿(mào)易,已開始走下坡路,但福建市舶司設在泉州,對繁榮泉州港的海外交通貿(mào)易,乃至推動泉州當?shù)厣鐣?jīng)濟文化的發(fā)展,都起了積極作用。

  羅倫在泉州更值得稱道的,是他為促進泉州文化教育事業(yè)的發(fā)展做出了重要貢獻,因而被受泉州人民的景仰和愛戴。羅倫充分利用自己淵博學識,在公余聚眾收徒,講學郡北凈真觀,四方士人從學如流,連府學和縣學的教諭,也來聽課受教。講學之余,羅倫還不斷創(chuàng)作積累,以提高自己。任職福建市舶司期間,還關心福建各地文化教育的發(fā)展,曾先后作《閩縣治重修記》、《邵武縣學復地記》、《福州府學重正諸書序》等文。

  李賢卒,因大學士商輅舉薦,改之南京翰林院修撰,尋以疾辭歸,隱于家鄉(xiāng)金牛山授徒講學,四方從學者甚眾。又與胡居仁、張元禎、婁諒等于戈陽圭峰、余干應天寺等地講學,開明代書院會講之先聲。強調(diào)教育作用,認為唯有發(fā)展教育,使人皆有學,才能達到士有定習,民有定志,官有定守,國有定制。教育學生務實,認為成才多途,非必經(jīng)科舉,故凡來求學之士,欲研習性學者納之,務舉業(yè)者辭之。

  羅倫為人剛正,義之所在,毅然必赴,視富貴名利如浮云,里居倡行鄉(xiāng)約,人們不敢違犯。著有《五經(jīng)疏義》、《一峰集》、《周易說旨》。其著述后被整理收入《四庫全書》,各類文字十四卷,包括:策、疏、狀、序、記、傳、墓志、謠、文、哀辭、說、銘、祭文、書等十卷,另有詩集、夢稿及歌四卷均被收入,是有明一代的狀元名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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