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工作室開張(求月票?。?/h1>
與此同時。
他的工作室,許蘭已經代為注冊好了,各種手續(xù)也跑得差不多了,注冊的是個體工商戶,法人是李偉強,因為李正還沒到十八周歲。
因為家在河楠中原地帶,算是殷商古都,工作室名字就取了“朝歌文化工作室”。
哎,就這樣吧。
為了這個工作室,許蘭帶著李清這段時間為了各種手續(xù)差點沒跑斷腿。
工作室雖然目前只是運作小說版權。不過麻雀雖小五臟俱全,該有的員工,還是要有的,首先就是工作室要有一個自己的法務部門。
運作版權,本身就涉及到方方面面的法律條文,法務部門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暫時聯系了原來合作過的律師樓尚峰。畢竟目前工作室的事務還不太忙,等后面規(guī)模大了以后,就需要組建專職法務部門了。
其次是財務部門,這個李正打算交給自己的父母代為管理,也算是任人唯親了,李正也很贊同,畢竟涉及到大量的金錢,不是自己人不放心。
況且就算李正不這么想,他父母也會直接管起來的,財務這么重要,交給外人管理不放心,而且兒子十八未滿,父母幫兒子打理事業(yè)理所當然。
期間大姐李清也會幫忙管理財務方面的事情。
當然,她現在的只要工作就是給許蘭當助理,跟著許蘭學習。
許蘭算是工作室的總經理了,管理工作室平時一眾事務。
為此,她還辭去了河楠人民出版社的工作,以后專心打理工作室了。
李正對此自然是很支持的,還給了許蘭五千塊錢的基礎工資,后面根據實際情況調整。
……
“爸、媽,你們到工作室管財務,早餐店這邊還是轉讓掉吧,整天工作那么累,賺的那點錢也不劃算?!?p> 如今事業(yè)算是風生水起,可以大把賺錢,李正越來越不想父母繼續(xù)干早餐店的那點營生了。
正好借此機會,李正勸說父母關掉早餐店。
李偉強和李靈芝有點不舍,早餐店來錢雖然和李正差的很多,但那是看得見的來錢,每天都來錢。
而且現在早餐店的生意也很好,每天都有很多人流量。
不過為了兒子的事業(yè),夫妻兩還是忍痛割愛,準備將早餐店轉讓出去。
一家人商量過后,準備轉讓給了李正的小姑。
李正小姑和小姑父兩口子也是在外地一家工廠上班,一年回家不了幾天,而且家里還有李正兩個表弟,是讓老人照看的。
但是老人一般不太舍得管教,導致兩人玩的比較野,學習成績都不太理想,李正小姑為此也是很頭痛。
這次正好也是一個機會,小姑就可以回家工作了,還可以管教兩個孩子。
商量過后,李正一家暫時也沒有要小姑的轉讓費,說是等賺錢了把兩年的房租在給了。
其實就是沒打算要了,反正也沒有多少錢。
沒了早餐店,李正父母就能專心投入到工作室的管理當中了。
將來工作室規(guī)模肯定會擴大,所以他父母,也是一邊在工作室忙,一邊學一些基本的財務知識,以應付將來。
好在兩人都還算年輕,都是四十來歲人,正值春秋正鼎盛。
……
這天。
注冊名為“朝歌文化工作室”的小型工作室,也在鄭洲低調的開張了。
一棟沒名字寫字樓,一間兩百平左右的房間內,或坐或站著十來個人。
除了李偉強,李靈芝,李清,許蘭,都是新招來的員工。
許蘭是總經理兼法務部主管,李偉強是法人代表兼財務主管,李靈芝是后勤主管,李清算是副總經理。
法務部成員有三個人。除了樓尚峰,還招了兩名鄭洲大學法學院的應屆畢業(yè)生,算是實習生,平時跟著樓尚峰工作。
目前法務部也沒有什么事情處理。許蘭就安排他們配合長江文藝出版社,一起打擊盜版。當然效果基本沒有,主要是練手,熟悉版權運作的各種相關的法律業(yè)務。
此外,還招了一名會計,平時也在財務部,做做財務報表什么的。
一名接待員,平時接電話,端茶倒水。
還招了一名助理,崔雯,也是鄭洲大學的,新聞與傳播學院,剛畢業(yè),長相中上吧,代替許蘭給擔任李正的助理,畢竟許蘭已經是工作室的總經理了,不能再天天跟著李正跑了。
李正也不想身后天天跟著一個人,也不太習慣,平時上學的時候,崔雯就在工作室工作,給許蘭當助理。
許蘭讓李正出來說兩句。
畢竟李正算是老板了,這里的人都指望著李正吃飯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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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子李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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