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縣縣令何亮最近有些煩惱。
一個月之前,慕容家的賊人勾結(jié)附近山賊,劫掠往來行商,導致人心惶惶,嚴重影響王朝的安定,罪大惡極。
雖然這件事不是他管得了的,但出現(xiàn)在他的治下,他的政績上注定會有一個抹不去的黑點。
而他在這里任職已經(jīng)十個多月了,馬上就要滿一年,要回圣都述職。
——大楚王朝的縣令,任期每滿一年,都要回到圣都,由吏部對其這一年的工作進行審核。
不合格者,會被降職,空出的縣令位置由新人替補;其中嚴重不合格者,甚至還會被革去功名。
相反,成績優(yōu)異者,就有可能升遷,當然,前提也是上面要有空的位置出現(xiàn)。
所以這些天來,何亮處理任何案件,都是小心翼翼,膽戰(zhàn)心驚,生怕再出什么差錯,導致自己烏紗帽不保。
此時,他正在自己的書房內(nèi)看書——他跟薛靖不同,他并非本地人,在本地沒有房產(chǎn),所以居住在縣衙。
他看的也不是別的,正是大楚王朝的官員考核標準。
他在逐條對照,看自己這次回圣都述職,到底能不能合格。
就在這時,縣衙門外響起了擊鼓的聲音。
聽到這個聲音,何亮就想罵娘。
但他還是忍住了,趕緊來到縣衙門口。
“你是何人,為何擊鼓?”
何亮見是一個小乞丐,很是不耐地呵斥道。
“大人,我這里有一份狀紙,我要狀告,有三個人在悅來客棧非法攜帶大傷害性的刀具!”
小乞丐按照韓宇交代的說完,吞了口唾沫。
“狀紙?”
何亮皺眉,“拿來我看看!”
小乞丐把狀紙遞給何亮。
何亮看完狀紙,眼神中露出了一絲狐疑之色。
“你先在這里等著!”
說完,他就急沖沖回到衙門內(nèi),翻出《大楚法典》,對照著看了起來。
翻看了一會兒只有,他眼中變成了震驚的神色。
他作為縣令,自認也熟讀了《大楚法典》。
對于一些平時常用的,比如偷竊、互毆等相關的法律條文,他都很熟悉。
但是現(xiàn)在卻突然出現(xiàn)一個狀告有人非法攜帶大傷害性刀具的案子,上面引用各種條文和相關說明,這讓他一時沒反應過來。
他以前從沒審理過類似的案子!
最終他翻看《大楚法典》,才發(fā)現(xiàn)確實有相關規(guī)定!
很明顯,這種狀紙不是小乞丐能寫出來的。
那么其背后定然有人指使。
且這個人對于法律的熟悉程度,遠在他之上!
是個高手!
他腦海中浮現(xiàn)了幾個可能的人影,但都被他一一排除,這幾個人,平時代寫的狀紙,絕對沒有眼前這張狀紙這個水平。
他沒有繼續(xù)在這個問題上糾結(jié),現(xiàn)在他要做的,就是帶人前去將這幾人押回來。
要是做不好,他的政績上,可能又要多一個黑點。
他叫上幾個衙役,帶著小乞丐一起,直奔悅來客棧。
……
項炎此時正在享用美食。
在他面前,擺著一盤雞肉,一盤魚肉,一碗菌湯,以及兩盤蔬菜。
作為大楚皇帝,在皇宮中,他每天吃的都是山珍海味,珍饈美饌,現(xiàn)在出來之后,吃一些民間的美食,竟別有一番滋味。
“李管家,你也吃啊,你看,他吃得多香!”
項炎看了眼黃真,對李公公說道。
最開始,項炎是想喊李公公“李叔”的,這樣才像一個家族的少爺和管家。
但李公公十分惶恐,不住地告罪稱承受不起。
項炎無奈,遂只得喊他“李管家”。
“少爺,等你吃完后,我再吃?!?p> 李公公恭敬說道。
項炎搖了搖頭。
每次李公公都是這般恭恭敬敬,要是被人看出端倪來怎么辦?
他已經(jīng)在思考,下次微服出巡,是不是換個太監(jiān)跟著自己。
不過李公公忠心耿耿,在宮內(nèi)服侍得非常周到,換人又恐讓他傷心。
就在項炎思考的這時,客棧門口騷動起來。
緊接著,一身官服的何亮帶著四個衙役走了進來。
頓時,客棧中的人都緊張起來。
“縣令大人怎么來了?”
“難道這里發(fā)生什么事了?”
“不會是我們吃的東西有問題吧?”
何亮在客棧中掃了一眼,直接看到了項炎三人,以及黃真旁邊的長包裹。
他也瞬間判斷出了這三人身份恐怕不一般。
不過,現(xiàn)在別人的狀紙都遞到他手上了,條理清晰、引用準確,他不抓人已經(jīng)說不過去了。
何亮走向項炎三人,朗聲道:“按照我大楚法律,普通人不得攜帶大殺傷性刀具,你們這個包裹非??梢?,讓我檢查一下,如果是刀具的話,那么只有請你們跟我走一趟了!”
黃真眉頭一皺,拳頭緊緊握起。
項炎見狀,立刻按住黃真的手,并眼神示意黃真不要輕舉妄動。
他們帶的,確實是一把長刀。
還是請工部專門給黃真量身打造的。
以黃真的身手,再配上這柄寶刀,只要不是跟那種正規(guī)的軍隊硬碰硬,幾乎沒有任何危險!
本來,保護皇帝安全的侍衛(wèi),攜帶刀具確實合理合法。
但現(xiàn)在,他們的身份是“百姓”,所以帶著刀具,就顯得很突兀了。
在他看來,眼前這個縣令這么做無可厚非,甚至看到他們身份不凡后,還這么做,其膽識也值得贊賞。
這縣令不錯!
何亮打開包裹,里面寒光一閃,他光是看一眼刀身,就感覺到了一股刺骨的寒意!
“哼,果然是一柄長刀,這足有四尺之長吧!按照我朝律法,長度超過一尺的刀具,便是大殺傷性刀具,本官將按律沒收?!?p> 何亮把長刀包好,遞給身后的衙役,繼續(xù)道:“而按照《大楚法典》第九卷第三十一條,非法攜帶具有大殺傷刀具進入公眾場合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禁,并可處五百文錢的懲罰。
“爾等持有四尺長的長刀,竟然堂而皇之在客棧里吃飯,真是目無法紀,如今在場眾人皆為見證!來人,給我?guī)ё?!?p> 何亮說著,竟然莫名升起一絲爽快的感覺。
他剛才說的這些,自然是韓宇狀紙上寫的東西。
憑借著清晰準確地法律引用,他知道自己就算是抓的某個大家族的子弟,也有足夠的底氣!
不滿意?我每個行動都有法律依據(jù),就是告到天王老子那里,也是我占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