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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第安人要逆天

第二章 牛仔很忙

印第安人要逆天 橙黃橘綠S 2033 2022-06-13 18:02:19

  天黑了。

  草尖上吹起了炙熱的晚風。

  斑鳩用肩膀碰了碰野牛,目光示意:開始行動吧!

  野牛猶豫了一下,但也學著斑鳩的樣子,貓著腰站了起來。

  兩人慢慢地朝著橡樹下摸了過去。

  橡樹下的篝火已經熄了,一陣一陣的鼾聲傳來。

  牛仔睡著了!

  斑鳩心中不由得慶幸??磥?,自己的運氣還是不錯的。

  他已經想好了,兩個白人,他和野牛一人對付一個。只要趁其不備,拿著石頭往他們頭上一砸,還是很有成功希望的。

  他的心中砰砰直跳。

  手上搬著的石塊卻很穩(wěn)。

  離著橡樹越來越近了,他已經看清楚了那那個靠著橡樹睡覺的黑影。

  ——這兩個牛仔膽子也是大,押著這么大一群印第安人,居然能就這么睡著了!

  ——大概是他們從來沒有想過,會有印第安俘虜造反吧?

  斑鳩在心中再一次感謝了上天給他的好運。

  就在這時,那個橡樹下的黑影突然慢慢地站了起來——

  我曹!

  被發(fā)現(xiàn)了!

  有個白人根本就沒睡!

  “沖過去!”

  斑鳩瞬間反應了過來,大叫了一聲,舉著石頭便拼命沖了過去。

  此時距離橡樹不過十來步的距離,即便是那個白人手中有槍,他們也并不是完全沒有機會。

  ——白天的時候他已經觀察過了,兩個白人身上的槍都有一人多長,很明顯的滑膛槍特征。

  ——甚至斑鳩有七成的把握,兩人拿著的應該斯普林菲爾德1812型。

  ——這種槍就是典型的排隊槍斃戰(zhàn)術用槍,準確率感人。

  ——而且又不是連發(fā),怕什么?

  “喬伊,快起來!”那個黑影大叫了一聲,將手中的長槍對準了二人。

  “砰!”

  一聲槍響!

  嚇了斑鳩一跳。

  但是他前沖的腳步絲毫沒停,他感覺得到,自己并沒有中槍。

  滑膛槍的命中率不是蓋的,即便是這么靠近,也沒有打中他!

  牛仔也不是個個都是神槍手,面對著一群野牛或者一群溫順的印第安人還能頤指氣使,但是遇上了這種突然發(fā)生的敵情,同樣會慌得一匹。

  ——拼了!

  ——只要靠近了那兩個白人,石塊對火槍也是五五開的局面,再怎么也比比被剝了頭皮強!

  “野牛!”斑鳩大叫了一聲:“你左我右!”

  他前沖的速度極快,已經快靠近那兩名白人了。

  他甚至看到了地上那個家伙正連滾帶爬地翻身起來,一臉的驚恐,踉踉蹌蹌地往后跑。

  而那個開完了一槍的家伙,急忙丟下了手中的長槍,將手按向了自己的腰間,腳下也在連連后退。

  “梆!”

  突然一聲巨響從自己的后腦勺上傳來,緊接著,他只感覺天旋地轉,踉踉蹌蹌東倒西歪地走了幾步,然后一頭栽倒了下去。

  他倒在地上,感覺自己的后腦勺有一股濕熱的暖流正在流出來。

  完了!

  就這么死了嗎?

  “先生,我要投降!”他的神智暫時還沒有失去,所以能聽見野牛的聲音。

  他倒在地上,看著野牛高舉著雙手,向那兩個白人走了過去。

  “先生,我要投降!我要檢舉!這里有一個叛徒……”

  野牛一邊說,一邊還側了側壯碩的身體,指著地上的斑鳩說到。

  該死的!

  野牛竟然會說英語?

  ——媽的,印奸!

  ……

  眼瞼變得越來越沉重。

  眼前的景物開始變得朦朧起來,耳中聽得到的聲音似乎也越來越遙遠。

  在他的瀕死時刻,他除了為自己的死感到濃濃的不甘之外,也深深地為剛才野牛的背叛而痛徹心扉。

  野牛,曾經是他所屬的山谷部落最強大的勇士。

  可是,即便是這樣的勇士,也在白人的鋼鐵和火藥下屈服了。寧愿做個奴顏婢膝的叛徒,也再提不起與白人對抗的勇氣。

  是啊,都19世紀了,哪里還有能與鋼鐵和火藥對抗的部落勇士???

  他只聽見野牛在和兩個白人在交談,但是聽不懂他們在說些什么。

  模模糊糊中,他看見那個白人從腰間抓起一只短槍,似乎是左輪,檢查了一下里面的子彈,走到他的面前。

  “他活不了啦!”一個白人說。

  “趁活的吧,我來!”另外一個白人手里提著一柄小刀,慢慢地走了過來。

  “算了吧,邁克!”那個持著左輪的白人將槍口對準了倒在地上的斑鳩?!盎顒冾^皮實在是太不人道了,你不能在我一個清教徒面前做這種事情!”

  ……

  斑鳩聽著他們在為活剝頭皮是否人道而爭執(zhí)。

  眼中那一只黑洞洞的槍口,卻漸漸地變得清晰了起來。

  突然,仿佛眼前的世界跳動了一下。

  他竟然看見,似乎有一條虛線,從那個黑洞洞的槍口延伸出來,落在自己的臉上。

  位置大約是在鼻梁正中間。

  這就是子彈的軌跡!

  他一瞬間便明白了過來。

  只要這一只左輪扣動扳機,那么,槍口的子彈便會沿著這道軌跡落在自己的鼻梁上。

  ……

  “喬伊,你無疑是清教徒中的典范!”那個叫邁克的白人提著手中的匕首,在他的皮靴上抹了兩下,匕首的鋒刃于是看起來更鋒利了些。

  “但是你和那些懦弱無能的北方佬一樣,犯了一個典型的錯誤。”邁克說到:“印第安人并不是人。他們和狼并沒有區(qū)別,兩者都是掠食的野獸,僅僅在形狀上不同而已!”

  “話可不能這么說,主的仁慈遍布整個世界——”喬伊堅持要用使用手中的火槍。

  “這話可不是我說的!”

  “誰說的?”

  “喬治-華盛頓!”邁克說到。

  “阿門!”喬伊在胸前畫了一個十字,表示敬意。

  “說起剝皮的技術來,主要有兩種流派。喬治-華盛頓屬于第二種流派,他有一雙長筒皮靴,就是自己親手用印第安人的臀部皮做的?!?p>  “阿門——那么,哪一種更好呢?”喬伊問到。

  “各有千秋,不同的皮有不同的用途。但是,它們都需要完整。如果你堅持要用火槍,破壞了完整性,會讓我至少損失十美元!”

  喬伊默默地想了一下,收起了火槍。

  “主啊,愿你原諒他的罪,讓他的在天之靈得到安息!”喬伊在胸前禱告了一陣,轉身走開了。

  邁克于是便走進了斑鳩的身前,一腳踩在斑鳩的胸口。

  一只手提著匕首,尋找著下刀的位置。

  “你能不能翻過身來?”邁克對地上的斑鳩說到。

  剝皮最好從后頸開始,斑鳩此時的姿勢,不太利于他的發(fā)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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