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佑樘人還在遼東,已經通過海運,八百里加急,發(fā)了一道詔書回京城。
此詔令被朱佑樘命名為弘治三年壹號詔令。
詔令內容為:開發(fā)遼東詔令,鼓勵漢地百姓前往遼東定居,不論戶籍,民籍,奴籍,樂戶,只要愿意前往遼東新地,都可以給予民籍。發(fā)放土地,五口之家,最多可以授予三十畝田地,此三十畝田地永久免田賦,若是想多開墾土地,政府也允許,只是除開免稅的三十畝地之外,額外開墾之土地需要繳納田...
朱佑樘人還在遼東,已經通過海運,八百里加急,發(fā)了一道詔書回京城。
此詔令被朱佑樘命名為弘治三年壹號詔令。
詔令內容為:開發(fā)遼東詔令,鼓勵漢地百姓前往遼東定居,不論戶籍,民籍,奴籍,樂戶,只要愿意前往遼東新地,都可以給予民籍。發(fā)放土地,五口之家,最多可以授予三十畝田地,此三十畝田地永久免田賦,若是想多開墾土地,政府也允許,只是除開免稅的三十畝地之外,額外開墾之土地需要繳納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