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逆轉(zhuǎn)然后再見(二)
在警察署資料室得到關(guān)于“DL6號事件”的信息:2001年12月28日,發(fā)生在地方法院。那天下午2點,發(fā)生了大地震。法院的一部分建筑倒塌,院內(nèi)停電。這時候,電梯中有三人被困了5小時左右。電梯內(nèi)嚴重缺氧,生存者意識模糊。三人中,有一個心臟中彈,那就是御劍的父親。當時35歲,下午法庭敗訴后,和兒子一起回家,在電梯中被殺。從子彈射入的角度來看,不可能是自殺。手槍在電梯中被發(fā)現(xiàn)。一共開了兩槍。那個第三人就是嫌疑犯,但是現(xiàn)在事件的被害人生倉為他辯護成功。嫌疑犯在無罪釋放后,就蹤跡不見了。
得到了DL6號事件資料作為法庭記錄
【12月27日地方法院,第三法庭】
租船屋的管理人上庭作證,他因為失去了很多年前的記憶而無法說出自己的名字。
作完證詞后,主角對第2句和第6句證詞表示疑問。主角指出那晚有霧,所以不可能看到男子的臉。老頭進行證詞補充:聽到那個男人說“竟然開了槍”。主角想抓住這句話繼續(xù)追問,但是豪百般阻擋。雖然主角一再提出異議(異議を申し立てる),但最后法官還是判御劍有罪。這時矢張沖上法庭,作為證人出現(xiàn)。法官決定撤消判決,并且在休息5分鐘后繼續(xù)開庭。
休息室中,御劍說當時因為嚇壞了,所以不加思考地在對方掉進湖中后撿起了槍。
開庭后矢張作出證言,抓住他最后一句尋問。因為他只聽到了一下,所以就拿出ナツミの證言指出應(yīng)該是兩下響聲。但他竟然說當時他在聽收音機。所以在主角的要求下,他繼續(xù)作出與這有關(guān)的證言。
主角認為當時DJ在說話,而非音樂,槍聲是有可能聽到的。抓住證詞的最后一句話,主角認為有必要說出DJ說了些什么(意味はある)。所以矢張補充證言:聽到槍聲的時候,聽到廣播里面說圣誕節(jié)就在眼前了。主角就拿出ナツミの證言,指出矢張聽到槍聲的時候,圣誕節(jié)并沒有到。這和研究員的證詞有出入。但主角說矢張并沒有錯(矢張は正しい),拿出もう1枚の湖の寫真,上面的時間是晚上11點50分。因為有破裂聲,所以有這張照片。
主角繼續(xù)向大家解釋:原來那晚在25分鐘的間隔里,有兩下槍聲。證據(jù)就是手槍(ピストル),因為那槍打了三發(fā)子彈。并說明被害者是在11點50分的時候被殺的,所以照片上的人是:御劍と犯人。那晚被害人叫御劍出來見面,但他提前被殺,然后犯人裝成被害人和御劍見面。犯人的名字還不知道(わからない),因為……犯人就是租船屋的管理人老頭!
主角指著地圖上面的小屋,那就是真正的殺人現(xiàn)場。主角:矢張當天在找東西,找到后,就回租船屋還船,當他聽音樂時聽到槍聲就逃跑了。但因為在聽音樂,所以槍聲一定不遠,那就是管理小屋!然后老頭穿著被害人的大衣去見御劍,所以開槍的是老頭(ボート小屋の管理人)。因為沒打中,所以就連開兩槍,為了制造目擊證人(目擊者を作るため)。然后犯人跳進湖中,上岸后,給死者尸體穿回衣服,然后再扔尸體進湖里。
這時有人報告,管理人老頭逃跑,也沒有回小屋。
法官宣布第二天再開庭。
休息室中,御劍:我不知道是否應(yīng)該告訴你,關(guān)于我的惡夢……我殺人的那段記憶。
回事務(wù)所,主角回憶起一段往事:小學時代,主角三人是同學,有一件永生難忘的事,讓他決定做一個辯護律師。當時主角班級有一個人的伙食費被偷了,雖然只有3800日元。那天被偷應(yīng)該是在體育課上。矢張休息,主角因為感冒而不能上體育課,所以就把唯一有嫌疑的主角送上了學校法庭。當時周圍所有的人都喊著主角有罪,連老師都要讓主角當場道歉。主角感到很痛苦,就在主角走向那個被偷的學生——御劍面前要道歉的時候,“既然是法庭,那就需要證據(jù)。其他人都安靜下來!你們連這都不知道,你們這些外行”這是御劍的聲音,矢張也幫主角說話。老師權(quán)衡了后,就此結(jié)束了這次審判。
事后得知御劍要做一個象他父親一樣的辯護律師。但他完全變了,他不肯見主角。主角因此做一個辯護律師,以求在法庭上見他,替他排解痛苦。
前往管理員小屋,調(diào)查電視機上的金庫,會發(fā)現(xiàn)了一封信:向御劍復(fù)仇,這是最后的機會。讓你人生破滅的兩個男人,只有現(xiàn)在才能報仇。而且信上寫著今天法庭上讓主角為難的方法??磥砉芾韱T是被人指示的,將此信作為法庭記錄?;氐搅糁盟呀饚熘行沤o御劍看,他懷疑那老頭就是灰根高太郎。“DL6號事件”后,高太郎神智不清,所以被判無罪。接著御劍也說出了自己的惡夢——“DL6號事件”:電梯里空氣越來越少,為空氣而爭斗。這時我撿到了身邊的手槍……
回到星影法律事務(wù)所,得知御劍父親很反對豪的做法。另外,有可能當時真宵的母親得到的信息是錯誤的。把金庫中的信給星影看,主角認為這信是狩魔豪寫的。又得知15年前,豪和御劍父親的較量,雖然豪贏了,但是御劍父親揭發(fā)豪使用不正當手段得到證據(jù),而使豪受到了處罰,將豪的完美形象破壞。在警察署資料室調(diào)查拉開著的抽屜,“DL6號事件”的資料已經(jīng)被豪拿走。將金庫中的信給他看,他竟然搶走了信并要放火燒掉。
豪走后,主角發(fā)現(xiàn)留下的“DL6號事件”的彈殼,這是打中御劍父親的子彈彈殼。
最終日的開庭,管理人老頭上庭作出證言。
之后主角對證言的第3、第4、第5句進行尋問,指出老頭就是灰根高太郎。但由于老頭碰到過化學品而無法以指紋鑒定身份。主角決定尋問八哥鳥(もちろんする)!八哥的證言只有兩句。主角對“オハヨー、オハヨー”進行尋問:名字叫什么(お名前は)?
這名字和事件當然有關(guān)系(もちろんある)。把“DL6號事件·資料”拿出來并指出,在資料的“容疑者のデータ”部分可以看到高太郎的未婚妻自殺而死,未婚妻的名字和八哥鳥的名字一模一樣。但是這被認為有巧合的可能。所以只能第二次對“オハヨー、オハヨー”尋問:金庫の番號は(金庫的密碼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