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逆轉姐妹(二)
回到拘留所從真宵處知道了綾里家族的事:父親在她們年幼時就去世了,母親也下落不明,綾里家族的女子都有很強的靈力。15年前,因為一個男人,她們的母親“破滅”了,也就是消失了。幾年后,她姐姐說要當辯護律師,就下山去了,那以后真宵就一直一個人住著。然后主角就關于她母親“破滅”的事詢問了一下。原來在15年前,有一起讓社會恐慌的殺人事件,警方無論如何都要找出兇手,所以就拜托她們的母親用靈力和死者對話找出兇手,結果那個罪犯被逮捕了。但是因為她們母親的一句話,那個兇手無罪釋放了,然后有個男人把這作為獨家新聞,就作假調動媒體陷害她們的母親。結果成為了全日本的笑柄,從姐姐那里得知,那個男人叫做コナカ。
在綾里法律事務所碰到了那個刑警,得知他叫糸鋸圭介。經過交談可以得到所長的解剖記錄,并了解到檢察局將會派稱作“御劍檢事”的ミツルギ作為檢察官,聽說他為了取勝而不擇手段。給刑警看證物了——真宵のメモ。然后會有選項,是否要告訴刑警想拿回手機的實情。但無論選哪個,主角都會編個謊話來隱瞞,然后得到真宵の攜帯電話。
此時與刑警交談會得知證人叫松竹梅世,還在那家旅館里面?,F在可以到板東ホテル調查,那個女證人離開后,當調查了房間里半開著的抽屜時,她突然前來阻止,難道那里面放著什么重要的東西嗎……盤問了半天,也沒套出什么來。
再次來到星影事務所,發(fā)現辯護師星影回來了。但當主角說明來意時,他卻拒絕了,借故事務繁忙。然后又問了那幅墻上的畫,那是他十分看中的畫?;氐骄辛羲鹘歉嬖V真宵那個辯護師拒絕了她的委托,然后就決定替她辯護了。
但還有個疑問,那旅店里的女子的抽屜中到底有什么?所以就趕到旅館,正好碰上那女子在洗澡,趁此機會正好調查一下屋子。并且有個服務員讓主角轉告那個女子,コナカルチャー股份公司叫小中的打給她電話過。主角覺得這名字耳熟,突然想起這名字是真宵提到的讓她母親“破滅”的那個男人……
于是開始調查,在抽屜中竟然發(fā)現了竊聽器。記錄之后,就要開庭了……
【9月7日上午10點,地方法院第一法庭】
第一證人——刑警糸鋸圭介上庭,以一張圖片的形式進行事件現場的說明:死者倒在窗口處,因被鈍器所擊流血過多致死。兇器“思想者”的擺設就橫倒在一旁。那兇器的重量即使女子也是可以利用的。
擺設被送到法官那里,那張圖片被登錄法庭記錄。刑警表示當時立刻逮捕真宵是有足夠證據的,所以法官提出讓刑警開始關于逮捕理由的證言。
證言結束后從真宵那里會扔來紙條提醒主角無論如何都要拿出氣勢,讓證人有所動搖。
尋問開始了,主角以第5句證言提出了質疑。
主角:你為什么會立刻逮捕真宵?
刑警:因為那是目擊證人說的。
主角:你剛才是否說,因為有了鐵證如山的證據,所以逮捕了被告人吧。
刑警:嗯,我是那么說的。是我嗎……
檢察官和法官都表示刑警確實說了。
主角:那樣可疑放蕩的女人證詞,怎么能算鐵證呢!
刑警:什么!梅世并不放蕩,而且也不可疑。那個……雖然有點放蕩……
法官表示刑警的證詞有問題,所以想讓他再次開始證言。
刑警再次作出證言,作完后法庭上下一片喧嘩。
再次尋問開始,以解剖記錄來質問第6句。一番爭辯后,從檢察官那里得到了新的解剖記錄,然后就帶上第二證人——目擊報警證人梅世。檢察官開始盤問這女子。她回答事件發(fā)生的9月5日晚上,她在旅館。她說是那天下午辦理的住宿手續(xù)。那間房正好對著事務所。然后她也作出了一番證言。
主角以第3句證言提出了質疑,在梅世目擊的兇手是否真宵上出了問題,所以法官再次要求她進行證言提供。
在梅世再次提供證言后,主角還是抓住老問題——光看外表是無法知道那是一個時鐘的。
梅世:因為,我聽到了那時鐘報時了。
檢察官:旅店離事務所很近,能聽見也不奇怪。
然后主角選擇回答:時鐘應該不會響的
再選擇說明原因:里面沒有機械裝置
法官立刻調查時鐘,證實了那里面確實是空的。但是檢察官表示,還不知道里面的機械裝置是否在事發(fā)以前就已經沒有了。所以法官要主角證明這一點——機械裝置是何時被拿走的?
主角拿出了真宵的手機,從對話中證明了這一點。但是梅世又說,因為在外面也看到過同樣的時鐘擺設。主角以“思想者”的時鐘作為證據,表明這是他朋友親手制作的,在商店里是看不到的。
這時梅世發(fā)怒了。法官讓主角來說明一下為什么她會知道那是時鐘。
主角選擇回答:因為她聽到了情報。
法官需要主角提供進一步的證據,主角就以發(fā)現的竊聽器作為證據揭發(fā)女證人在竊聽事務所的電話。但是檢察官反對主角的說法,要讓主角拿出可以證明“通過竊聽就可以知道兇器是時鐘”的證據。主角拿出了真宵的手機證明了這一點。梅世惱羞成怒,這時主角瞅準機會開始反擊。
是你干的吧?為什么要竊聽?
但是梅世稱當時因為有服務生為她服務,所以可以證明她不在現場,和事件無關。
主角選擇盤問服務生,但檢察官表示反對:如果要盤問,就要答應一個條件。那就是,服務生的回答如果可以證明梅世在場的話,那么主角要承認被告有罪,不能再進行辯護。主角只能答應。
服務生作為證人上庭,也作出證言。
起初主角并沒有找到什么破綻。當法官正要宣布證人可以離開時,主角要求提出最后一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