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高中寫過兩本筆記本,但高中一畢業(yè)就被我爸連同其它的書一塊賣掉了,雖然我對那兩本日記是在另外的地方放著的而我爸怎么會翻出來賣掉這件事保持懷疑,但我也沒再追究,只是一直覺得憤懣不平。這也是我會選擇用里河的身份重走我的路的另一個原因。
“某一天體育課停課上自習的時候,我拿出嶄新的本子,覺得我應(yīng)該有屬于我的一片安靜的地方。我鄭重其事地在封皮上寫上“日記本”三個字,用盡當時覺得所有帶著清新范的詞記下了當天的天氣以及心情。
寫完之后心情十分舒暢,愛不釋手的讀了幾遍,反復(fù)翻看著,就決定今后要繼續(xù)寫下去。
它是真的盡到了日記的各種功能。
所寫的東西雖不是十分秘密,但也不是很想讓別人看。我在里面夾上了初中時仿照甄嬛體寫的小片段;畫上了讓我牽掛著的人的卡通像;有寫給我自己幾年后的信,用釘子釘起來,約定之后難過的時候再打開激勵自己;還寫了我當時初聽就覺得好聽的孫燕姿的《遇見》和《開始懂了》,歌詞是我的好朋友謄抄給我的;有自己臨摹上的畫,看多少次都覺得自己十分有才能,心底溢滿了驕傲……
就這樣慢慢地,右頁寫日記,左頁畫東西或?qū)懫渌臇|西或好句子,一個本子就這樣用完了。
這就到了高一末高二初,我越發(fā)覺得我離不開它,它就像煙鬼戒不了的煙,離家的人解不了的鄉(xiāng)愁,可以消散一陣子,但總歸你要依賴它排遣苦悶與傷痛。
幾乎迅速地,我開始了第二本日記。
相比第一本一學(xué)年就寫完了,許是高二高三課業(yè)越發(fā)沉重,有的時候閑暇時間雖然多卻也因為累而懶得寫,這一本好像用了兩年也沒有寫完。
高三畢業(yè)收拾東西的時候,我特意把兩本日記本和我高中買書所贈的非賣品,比如明信片,小本子之類的,放在了一個箱子里。
那是我的青春,我放滿了高中三年的回憶。
即使日后笑自己幼稚,但青春總要有所寄托。有的人把青春變成了一直陪在自己身邊不離不棄的愛人,有的人把它放在許許多多的短信和聊天記錄里,有的人留下了數(shù)不盡的相片和視頻,有的人靠著身邊一直都在的朋友一起共享著屬于他們的恣意。
我沒有那么好的運氣,整個高中時代一直陪在我身邊的就是這兩本灰撲撲的日記本。它們陪我走過了一件變故,一些難過,許多開心和零零散散的美好記憶,那就是我整個青春時代的縮影,最能概括我高中自我的證明。
但大一假期回去的時候發(fā)現(xiàn)那個裝滿了幾乎我整個高中時代縮影的箱子沒有了,被一句“賣掉了”輕飄飄地帶過去。
我沒有埋怨,他們可能并不知道那對于我的重要性,或許其中也有什么隱情,總之我就是讓關(guān)于日記本的事情就這么過去了。
就像上面所說的,記憶一點也不可靠。
我現(xiàn)在就是試著把大概情況記在這里,以此防備某日忽然忘記了自己的青春。
這個電腦不壞的話,應(yīng)該能保存一輩子吧。”
上述引號內(nèi)的內(nèi)容寫于18年9月5號。
而現(xiàn)在,相比于電腦,我終于把它放在了只要有網(wǎng)絡(luò)就能得到的網(wǎng)址里,與我青春相關(guān)的東西,可以留下來了。
還是我兩年前說的,記憶當然不可靠,但,青春需要有所寄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