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大成也知道這陳大人為人品性不錯,他也不想難為這個漂亮的小老頭,可現(xiàn)在這個小老頭卻在為難他啊,他如果不堅持原則,那自家可就得散了。
“太子殿下,您是不是可以走了?剛才您不是還說要急著去找皇上?正好微臣也有公事要與陳大人洽談!”
對于一邊斜坐著準備看熱鬧的太子,蔡大成可不客氣。
太子無辜被攆,卻也只能認了。
這雙方所談及的將涉及到女兒家閨譽,他留著確實不太好。
等兩人恭送太子后,就按長幼順序按次坐下了,等黃山上了茶退出后,兩人才交談起來。
“賢侄,今天本不想找你,可剛才下人告訴老夫,我那蠢婦又到你門上去了,不得不過來給你打聲招呼,也給你道個歉?。 闭f完起身準備彎腰行禮。
把蔡大成嚇得立馬攔住,同時也對陳夫人的糾纏深覺無奈。
蔡大成斟酌了一下語句,以晚輩身份開口了。
“大人,按理您夫婦二人看重小子,小子不應該拒絕。
但我家情況實在特殊!這不只是拒絕您,就是其他人家的閨女,哪怕就是皇上強壓我尚公主,小子也不能同意。
而我弟弟這輩子也同我一樣,他也不會再娶任何一個女人。
您等會聽了可別生氣,以后也別不理小子了。”
陳大人這下好奇了,怎么把他弟弟也牽扯進來了?
蔡大成其實一點都不在乎別人說他們兄弟共妻,但為人處世還得顧及趙嬌及別人的感受,于是道:
“小子岳父臨危托孤,把娘子許配給我為妻。
岳父是位秀才,如果不是生不逢時,定會成為當世大儒??上в龅搅素澒傥劾?,一屆文弱書生,斗不過先管縣令,最后為了保住父女二人性命,不得不散盡萬貫家財。
可老天沒開眼,岳父患了傷寒久治不愈即將離世,愁苦自身同時卻更傷痛于孤女無人照料,湊巧小子兄弟與他們廟里相遇,岳父萬般無賴下托孤,把女兒嫁給了我。
小子與娘子在岳父面前跪拜成了婚,岳父才閉眼走了。
當時小子年僅十三、娘子十歲,而小子的弟弟僅有八歲。我們三人無父無母相依為命,以深山山洞為家,以草木為食,平安過了五年。
五年后,我與娘子在族內長輩見證下成了親,本以為日子會慢慢的好起來,可卻…
成親三月后我去鎮(zhèn)上賣野貨時被抓了壯丁,就此四年沒有回去。
而與小子一起被抓丁的還有同村人,他輾轉幾月逃了回去,他告訴娘子與幼弟,我被抓三個月后上了戰(zhàn)場被當場誅殺,死無全尸。”
陳大人聽到這里心里也很難過,這三人也太慘了。
“其實當時他說的對,如果不是當時的常將軍派人及時救治,小子肯定沒了命。
幼弟在娘胎里時,小子父親被抓了壯丁,自此無蹤。
家母傷心傷了身,而家里又很窮,所以幼弟從出生起身體就很弱。
而娘子年幼失恃,幼童時又失估,與我兄弟二人居住深山常年缺了調養(yǎng),也先天不足。
所以,小子死訊傳給他們時,倆人都病倒了,估計沒有我兒子,他們都活不下去。
因為病的嚴重,族里每家捐了錢,請人給他們看診后才發(fā)現(xiàn)娘子已懷了我的孩子!
這孩子的到來可以說救了他們兩人的命,因為生活總算有了點奔頭。
娘子生孩子時難產、好不容活過來不說,當時的朝廷卻要強制她改嫁,這您是清楚的!”
陳大人當然清楚,這政策還是他的座師親自上諫的,政策一出不過一月就全國實行了。
為了及時補充人口,律法降低了結婚年齡,女孩從十五歲改成了十三歲,而男子初婚年齡不得高于十八歲。對寡婦要求也詳細的說明,除非懷孕生子可有一年喪期,其他人必須三月內改嫁出去,否則官配。
他當時覺得這個政策很有問題,女孩十三歲太年幼了!自己也有女兒,如果沒成人就嫁人生子,豈不損傷根本?而對于寡婦他卻認可的。
“最后再族老等人的見證下,我的娘子、我幼弟的嫂子,嫁給了小叔子,帶著我的兒子!”
陳大人大吃一驚,可一想又覺得很合理,畢竟當時他們認為蔡大成是死了的!
“當時結婚時,眾人見證下,為小子守孝三年,三年后他們成了真正的夫妻?!?p> “第四年,小子厭倦了天天殺戮的日子,就回了老家。
回家之后卻發(fā)現(xiàn)家人慘遭惡霸欺凌,弟弟性命難保、娘子差點流產…
對于弟弟與娘子婚事,他們沒錯,因為身不由己,我不怪他們。
過往四年,沒有幼弟的照顧,小子的妻兒肯定不保;沒有妻兒的家,幼弟可能也活不下去。
我與弟弟親手足,不能因為娘子而終身不來往視為仇人,我們也不能因朝廷強加給她的政策而為難她。
所以,我們就決定一起生活,也取得了族里長輩的認同。
我這樣的家庭,又怎么可能再讓其他女人進來?”
陳大人心情沉重的走在回署衙的路上,為蔡大成也為了自己的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