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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刑官

第37章,撲朔迷離

掌刑官 胡不至 2015 2019-12-27 14:52:49

  蔡府。

  悲傷過度的蔡頤,正躺在床上,由尹元禮陪著聊天,李谷雨去而復(fù)返后,也沒驚動二人,而是由蔡夫人陪同著,再度進入了兇案現(xiàn)場,讓白巖現(xiàn)場交代細節(jié),并且找到了被白巖藏起來的證據(jù)…

  兩塊已經(jīng)爬滿了死螞蟻的,丟棄在花叢中的茯苓餅,這是夜里捺兒在處理臟衣服時,順手丟棄在花園中的,經(jīng)過了仵作馬麻子的檢驗后,這兩塊茯苓餅中,確實含有大劑量,足以毒殺生人的砒霜!

  這說明白巖并沒有撒謊。

  也給案子,增加了更多的變化和疑問。

  首先,下毒的人是誰?

  這個李谷雨心中已經(jīng)有了答案…

  那個請假還鄉(xiāng)的廚子!

  這一點從府中的另一個廚子口中,得到了驗證,因為蔡府中的糕點,一直都是由那個所謂的“陳師傅”制作的。

  其次,“陳師傅”下毒的目標是誰?

  理論上來說,蔡府中的任何人,都可能成為目標!

  蔡頤夫婦,兩方小妾,甚至于包括另一個廚師,還有府中其他的下人!

  因為蔡府當中的任何人,都有吃糕點的可能性!

  不過在通過對蔡府下人的審訊中…

  主要是了解一些關(guān)于“陳師傅”的情況。

  李谷雨得知,“陳師傅”此人人緣極好,為人老實厚道,在府中工作多年,從未和任何人急過眼,紅過臉,不管是府中的上上下下,對“陳師傅”的感官都不錯,這么多年來別說是結(jié)仇了,連小摩擦都未曾有過!

  這也就排除了“陳師傅”,結(jié)怨害人,報復(fù)社會的可能!

  而通過對廚房當中,所剩余的糕點進行取證發(fā)現(xiàn),其他的糕點全部正常,再根據(jù)白巖的證詞,李谷雨可以做出一些簡單的推斷,那就是只有茯苓餅被下毒了,而且只有最上面的幾塊茯苓餅被下毒了!

  這就足以極大程度的縮小范圍了…

  因為制作茯苓餅的材料,在此時比較珍貴,需要云茯苓片,果仁,蜂蜜等,所以這種糕點比較名貴,府中制作出來的也不多,下人們自然也就不敢隨便偷吃,因為數(shù)量少容易被發(fā)現(xiàn)啊!

  這就將范圍,縮小到了府中的幾個主子身上。

  也就是蔡頤,蔡夫人,安容和白蓮…

  而這四個人當中,蔡頤和白巖口味相似,不喜茯苓餅的味道,而蔡夫人的飲食習(xí)慣,則是少食甜食,而且有睡前不食的習(xí)慣,這樣一來就進一步排除了蔡頤夫婦,剩下了安容和白蓮!

  雖然目前中招的是白蓮…

  但李谷雨卻判斷,“陳師傅”的目標,應(yīng)該就是安容了!

  判斷的理由也很簡單,首先安容體虛染病,多食茯苓餅有滋補之效,其次安容少食正餐,是以對甜點小食等的需求較大,可以說府中的大部分糕點,本來就是蔡頤讓人,特意為安容準備的。

  而且安容服用的藥物中本就有砒霜成分,就算是中毒身亡,大家的第一反應(yīng),也該是安容用藥過量,是以砒霜中毒而死,而不該是懷疑有人下毒,這對兇手來說簡直是現(xiàn)成的掩護!

  可以減少事發(fā)的可能,更好的隱藏自身的罪行!

  當然最重要的一點還是,在李谷雨看來,“陳師傅”沒有毒殺白蓮的動機,他和白蓮之間沒有仇怨,也沒有任何利益糾纏,白蓮又自幼孤苦無依,沒有任何身份背景,完全不值得別人故意害她!

  可反觀安容…

  說實話,李谷雨還真看不透她!

  這個女人看似光風霽月,實則暗藏機鋒,看似純真無害,實則長袖善舞,李谷雨雖然和她只有一面之緣,也未曾對她有過什么了解,但閱人無數(shù)的李谷雨知道,這個安容絕對不簡單!

  不過倒是也不能完全排除,白蓮是目標的可能性,只是說安容作為目標的可能,要更大一些而已,畢竟白蓮被毒殺這個案子,在白巖如實交代,水落石出之后再回頭看,確實有那么一點…

  戲劇性!

  并不算復(fù)雜,卻具備巧合性!

  而且還是多重巧合性。

  從白巖盜畫開始,到蔡頤夫婦詰問,到白蓮被憐香拒之門外,再到白巖回蔡府安慰白蓮,并且到廚房拿了糕點…

  這里面哪個環(huán)節(jié)不對,結(jié)果都會截然不同!

  這也是李谷雨推斷,“陳師傅”的目標是安容的可能性更大,畢竟不管是從哪個角度來說,明顯安容吃糕點中毒的幾率,都要比白蓮要大。

  當然,推斷并不能作為事實依據(jù)!

  得有證據(jù)佐證才行!

  而最直接的證據(jù),當然就是“陳師傅”本人了!

  李谷雨在跟蔡夫人,問清楚了“陳師傅”的信息后,便決定回到衙署后,請尹元禮書寫公文,請求“陳師傅”“家鄉(xiāng)”當?shù)氐男姓到y(tǒng)進行調(diào)查,因為“陳師傅”的“家鄉(xiāng)”并不在桃縣轄區(qū)。

  其實不僅僅是“陳師傅”,蔡府從上到下,也沒幾個桃縣本地人,大都是蔡頤的家仆,隨著蔡頤搬到這里來的。

  此時交通不便,信息不通…

  想要“跨省”辦案,難度極大!

  流程上一般都是,由案發(fā)地的主官書寫公文,在公文中說明了情況后,這案子便相當于移交給了彼處的衙門。

  也可以理解為協(xié)同辦案。

  這在此時,算是比較科學(xué)的處理辦法了。

  但李谷雨對此,并不報太大的希望。

  因為他覺得“陳師傅”留下的個人信息,未必就是正確的…

  正確和不正確也有兩種說法!

  如果信息是真的,那說明“陳師傅”下毒,可能是臨時起意,這只是一樁簡單的下毒案,而并不牽扯到其他的東西,可如果信息是假的,那問題明顯就嚴重多了,那就說明“陳師傅”早有預(yù)謀!

  他是故意以“陳師傅”的身份,潛伏在蔡府的!

  那這案子就更加復(fù)雜了…

  “如果信息是真的,他為何要下毒害人,為錢,為色,為恩,為冤?如果信息是假的,那他潛伏的目的是什么,安容的身份是否也有隱藏?蔡師夫婦知道嗎?”李谷雨搓著眉心,心亂如麻。

  這案子,還真挺撲朔迷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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