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一章 難以抉擇
作曲家和娛樂公司合作通常有兩種交易方式,一種是一次性將歌曲版權(quán)賣給娛樂公司,拿固定費用,第二種也會拿固定費用,但會參與歌曲總盈利的分成。決定交易方式的除了作曲家的名氣,其次就是公司以及個人喜好了。一般而言,沒什么名氣的都是一次性賣掉版權(quán),然后收費也不高,少至幾千都存在,而知名作曲家一首歌可能會拿以萬為單位的基礎(chǔ)費,還要參與后續(xù)分成,分成多少同樣是由作曲家名氣決定,一般是百分之二左右,最高...
作曲家和娛樂公司合作通常有兩種交易方式,一種是一次性將歌曲版權(quán)賣給娛樂公司,拿固定費用,第二種也會拿固定費用,但會參與歌曲總盈利的分成。決定交易方式的除了作曲家的名氣,其次就是公司以及個人喜好了。一般而言,沒什么名氣的都是一次性賣掉版權(quán),然后收費也不高,少至幾千都存在,而知名作曲家一首歌可能會拿以萬為單位的基礎(chǔ)費,還要參與后續(xù)分成,分成多少同樣是由作曲家名氣決定,一般是百分之二左右,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