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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萬古一逆賊

13.威水廠兩案并發(fā)

李朝萬古一逆賊 穢多非人 2065 2019-09-13 06:00:00

  似常明這等正黃旗滿州,算是天子家奴。正常來說是不會太過于嚴厲處罰的,怎么突然就褫奪爵祿,甚至抄家罷官了?

  不說閔廷爀想不通,洪大守也想不通。他們這些人可是有“八議”之權(quán)的,常明祖上新達里四兄弟鞍前馬后的伺候黃臺吉,隨便議功都可以。加上他的堂姑媽乃是乾隆的淑嘉皇貴妃,議親也毫無問題。

  何至于此?

  這下子閔廷爀也沒心情看書了,而是趕忙把人手往各處派。宮門口一撥,內(nèi)務(wù)府一撥,戶部一撥,步軍統(tǒng)領(lǐng)衙門一撥。總之只要有可能打聽到消息的地方,都派了人。

  打聽了一個多時辰,終于打聽清楚。

  貴州威水廠帑銀虧空一案,以及貴州威水廠鉛丸盜賣一案。

  說白了就是一個案子,貴州省,威寧鉛礦和水城鉛礦的帳對不上了!總計虧空高達一十九萬三千七百九十余兩!

  驚天大案!

  首先,這里的鉛,不是化學元素周期表上的那個鉛,而是鋅。明代稱倭鉛,清代稱白鉛。乃是鑄造銅錢的重要幣材,是維護國家貨幣流通穩(wěn)定的最重要金屬之一。

  其次是威寧廠和水城廠,指的是威寧州鉛礦和水城廳鉛礦,兩處為國家提供官辦白鉛的集開采和冶煉為一體的私營大規(guī)模手工作坊。

  威水廠帑銀虧空一案,其原因在于清代實行的“放本收鉛”政策。由于爐戶大多是“手藝貧民”,無力墊資生產(chǎn)白鉛。

  所以云貴兩省同病相憐的官員們,私自將國家發(fā)往廠礦用于收購當年官辦紅銅和白鉛的經(jīng)費,提前預(yù)支給爐戶。

  也就是(先)放本(金后)收鉛銅,這是未經(jīng)皇帝同意的權(quán)宜之策。但卻一直如此這般的被迫通行,誰叫國家需要的幣材越來越多。

  滿清巔峰時年須白鉛九百六十二萬斤,這么大的數(shù)目,白鉛爐戶根本無力先行墊資生產(chǎn)。官員們?yōu)榱送瓿扇蝿?wù)只能先行挪用帑銀,以應(yīng)付燕京的需求。

  而威水廠鉛丸盜賣案就好理解了,官方賬面上的庫存和產(chǎn)量,以及發(fā)運到燕京的數(shù)目合不上。中間出現(xiàn)了大量的缺失,鐵定是被人中途盜賣了。

  而常明這位仁兄,往前推,擔任的是什么官呢?貴州省貴東道道員、貴州省提刑按察使、貴州省承宣布政使,因救援四川不力革職留用發(fā)往湖南苗疆辦事大臣,最后因為鎮(zhèn)壓苗民叛亂有功,署理湖南巡撫。

  正好兩案虧空的時間里,都是這位常大人在任,且主管辦鉛事務(wù)的時間段。不管有沒有在其中上下其手,這個干系是絕對推脫不了的。

  要知道白鉛一百斤才值一兩八錢銀子,合計虧空十九萬余兩是什么概念?

  等于虧空了一千萬斤白鉛!

  等于國家一整年所需要的鑄幣幣材的一半在他的任上虧空了?。硪话胧倾~,清雍正以后就完全是銅鉛各半鑄造銅錢了。)

  這樣的大案,難怪是要被褫奪一切世爵世職,罷官抄家。

  貪污比他多的人,滿清里那多的數(shù)不清??伤扑@般大膽,直接虧空掉整個國家一年使用幣材量一半的官員,那也是有清一代第一人了!

  想都不要想,就算洪大守沒在軍機處,也知道一句“膽大妄為”的評語是跑不了的。

  不過這事情也有點蹊蹺,總覺得充滿了陰謀的氣息。常明說是又做道臺,又做布政使,但實際上,他大部分的時間并不在任所。

  他在哪兒呢?

  四川!

  貴州省的官怎么會跑去四川呢?

  川陜白蓮教大起義!

  乾隆六十年底到嘉慶元年初爆發(fā)的白蓮教大起義,在極短的時間內(nèi)就攻入了四川地區(qū)。地方抵擋不住,北面自然是抽調(diào)陜甘綠營兵馬鎮(zhèn)壓。

  而南面也就需要云南、貴州、湖南等省一同出兵助剿。這場起義打了好幾年,而常明就是實際上統(tǒng)帥貴州兵馬參與圍剿的領(lǐng)兵文官。

  洪大守想不通一個長達四五年時間都在外省鎮(zhèn)壓起義的貴州官員,居然在這么短的幾年時間內(nèi),虧空掉貴州官銀十九萬余兩銀子。

  與其說是虧空,不如直接說是常明曾經(jīng)抽空回一趟貴州治所就往家搬了一趟銀子,那還顯得合理一點。

  正大光明貪污官銀?肯定講不通。所有人都知道常明領(lǐng)兵在外,鎮(zhèn)壓白蓮教起義,根本沒空也沒機會辦理鉛廠的事務(wù),經(jīng)手鉛廠的銀錢。就算要誣陷他,也應(yīng)該誣陷他在軍隊里克扣糧餉之類的,這才比較真實。

  常明自己應(yīng)該肯定是沒什么時間和機會去貪污這十九萬兩,可受人誣陷的話又顯得不合情理。哪有人會誣陷這種幾乎不可能的事,一戳就破啊。

  真真是,貪污吧,沒這個時間,可錢確實沒了。陷害吧,太過于粗淺,可官真的丟了。

  加上嘉慶居然雷霆震怒,如此重罰常明,也是疑點重重,難以理解。

  “大監(jiān)剛剛是要去拜會常大人?”解鈴還須系鈴人,洪大守覺得如果能找到當事人,應(yīng)該能弄清楚事情的原委。

  “確實準備去一趟,可如今………”閔廷爀顯得很遲疑,畢竟拜訪一個罪人,不太好。

  “常大人終究是正黃旗滿洲,天家奴仆,只要罪不致死,誰知將來是否起復(fù)?!?p>  “可如此大案,亦未可知?。 ?p>  “案子雖大,疑竇叢生,案情尚未明朗,怎能確認呢?”洪大守解釋著。

  “常大人畢竟幫過大監(jiān),如今不去致謝,同樣有失禮數(shù)?!?p>  “再者錦上添花者眾,雪中送炭者微?!?p>  閔廷爀現(xiàn)在去,就可能成為唯一一個上門拜訪被抄家的常明的人。不管真情還是假意,在這種情況下還去拜訪他,就是義氣的表現(xiàn)。

  以后如果常明能東山再起,那這種落難的時候,還上門的閔廷爀,在他心目中肯定是直接排到第一等可交之人。

  而即使常明真的就此撲街,這對于身為李朝大臣的閔廷爀來說算什么?常明和閔廷爀是拐著彎的親眷,這年頭親親相隱是國法所提倡的。

  伏維圣上以孝道治天下!親屬之間,包庇犯罪都屬于無罪行為。遑論閔廷爀就是去看一眼。

  “那好吧!便還是去一趟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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