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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少的天價寵妻

第四十一章 立遺囑(1)

墨少的天價寵妻 木子一心 2054 2019-08-10 18:07:10

  墨星洲掛斷電話之后就知道自己完了,可是任他怎么都沒有想到的是,慕以寧這個時候居然還在墨家老宅,接自己電話的時候也沒有任何避諱。

  現(xiàn)在墨斯凌知道是自己主動去找慕以寧求復(fù)合,并且還為了和慕以寧復(fù)合,不惜讓白安卉把肚子里自己的孩子打掉。

  就算這件事情自己是發(fā)乎于情的,可在墨斯凌和墨知謹?shù)难劾?,自己就是對慕以寧不敬,對他的四嬸不敬?p>  按照墨斯凌對慕以寧的態(tài)度,這一次自己肯定是兇多吉少了,失去盛世國際的繼承權(quán)也就算了,估計到最后一分錢都別想得到。

  不僅如此,還有可能連累到自己的父親,要是連自己的父親也一無所有的話,那自己可就真的完了。

  不,絕對不可以,他絕對不會接受者樣的結(jié)果,他是天之驕子,怎么能接受一無所有,怎么能接受失???

  所以他不能坐以待斃,就算是得不到盛世國際,也一定要得到一部分的財產(chǎn),要不然生在這么富裕的家庭里,豈不就是一個天大的笑話嘛。

  但他現(xiàn)在沒有任何辦法,更沒有給墨斯凌解釋自己為什么要那么說的機會。

  呵,可就算是現(xiàn)在解釋了,也沒有半點用了吧。

  事實證明,的確是沒有半點用來,雖然墨斯凌一句話都沒有說,但是已經(jīng)讓律師來了,趁著這個時候立下遺囑,等到墨星洲可以從床上下來的時候在公之于眾。

  嗯,就是他們一家人而已。

  立遺囑這么大的事情,自然是要讓大家都知道而且這份遺囑是最終形式,沒有可更改的余地,更不可能因為某一個遺產(chǎn)受益人死了,其余的人就有機會了。

  墨斯凌立下的這一份遺囑里面有一個款項,那就是若是他的遺產(chǎn)受益人出意外死了,那么這些遺產(chǎn)就是慈善機構(gòu)的了。

  如果他的遺產(chǎn)受益人成為了植物人,這份遺產(chǎn)將會有專人看管,等人醒過來以后再交給他,期間誰都沒有資格想要奪得哪怕一分錢。

  總之不管怎么樣,都絕對不可能便宜了那些意謀不軌的人,他們想要得到,除非是人家心甘情愿的給,要不然就算是你殺了人家,那錢也不是你的。

  因為慕以寧第二天有事要忙,所以墨斯凌很貼心的把這件事情改到周末再公布出來。

  到時候不管誰拒絕,都沒有半點用,畢竟這是他辛辛苦苦攢下來的家業(yè),他想給誰就給誰,誰要是敢有意見的話,那就帶著你自己意見去死吧。

  墨斯凌從來都是無法無天的一個人,仗著自己有錢有勢的,更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

  墨斯凌有很多的私生子女,可往往他只是在膩了之后給對方一筆錢,讓對方帶著錢離開這里。

  生不生下孩子真的沒有半點關(guān)系,反正你若是敢來找我負責(zé),或者是用孩子威脅我的話,那么后果真的不是你能承擔(dān)得起的。

  更重要的是,墨斯凌狠起心來,連自己的親骨肉都能親自動手除掉,更何況是一個莫不相干的人了。

  墨斯凌這人是什么脾性,陳女士跟在墨斯凌身邊那么長時間了,自然是心知肚明的。

  所以很多時候墨斯凌就算是對陳女士做了過分的事情,陳女士也是敢怒不敢言,更要比以前討好墨斯凌。

  這一次墨星洲是真的把墨斯凌氣著了,墨斯凌也絕對不會原諒墨星洲,但是墨星洲不會除掉墨星洲,只會讓墨星洲感受一下做窮人的感覺。

  要是陳女士等人敢在他耳邊嘰嘰喳喳的話,他會讓陳女士知道,后悔兩個字怎么寫。

  當(dāng)初也就是看在陳女士是在他身邊最久的人,所以才會讓陳女士把墨知謙接到墨家老宅來住的。

  沒想到墨知謙這一住還住出優(yōu)越感來了,不僅把墨星洲教導(dǎo)成目中無人,還讓他學(xué)會搶別人妻子了。

  這樣的社會渣滓,要是不好好教導(dǎo)的話,什么時候被別人砍死在大街上都不知道。

  墨斯凌可以容忍墨知謹和墨知謙私底下斗得你死我活,也可以容忍墨星洲在外面和女明星胡來,但絕對不允許墨星洲對慕以寧有亂七八糟的想法。

  只因為慕以寧是慕芷蘭的女兒,慕芷蘭就這么一個女兒留在世上,他必須要對慕以寧好,要讓慕以寧不受到任何傷害。

  更重要的是,慕芷蘭是他的愛人,那么慕芷蘭的女兒自然也就是他的女兒,他有義務(wù)照顧好他們的女兒。

  至于墨星洲,不過就是個膽大包天的混蛋,要想收拾他,簡直就是易如反掌。

  要是有人敢站在墨星洲那一邊的話,他會讓那些人知道,幫著墨星洲傷害慕以寧的下場是什么。

  墨斯凌辛辛苦苦了一輩子,創(chuàng)造出的這些財富,可不能給了那些白眼狼。

  他有更好的人選,相信把這些財產(chǎn)給他了以后,他一定可以在對慕以寧好的同時,同時讓公司更上一層樓的。

  當(dāng)然了,盛世國際不能只給一個人,墨斯凌會把盛世國際分成兩份,分別交給繼承人和接管人。

  繼承人擁有盛世國際大部分的股份,有重大事件的時候,他一個人就可以決定所有的事情。

  接管人是手上有一部分股份,以及管理公司的大小事務(wù),但若是遇到需要決策的時候,還是得聽繼承人的。

  墨斯凌這么做,也是為了等自己百年之后,慕以寧依舊可以在墨家有地位。

  他知道,墨知謹娶慕以寧是事先知道了什么,所以才會在自己面前對慕以寧那么好的。

  當(dāng)然了慕以寧那么優(yōu)秀,要是墨知謹真的喜歡上她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可不管怎么樣,墨斯凌都要給墨知謹一個有保障的未來,絕對不允許任何人欺負傷害慕以寧。

  慕以寧就是墨斯凌的親生女兒,他又怎么可能會讓自己的的親生女兒有半分被人欺負的可能呢。

  墨斯凌讓趙誠律師擬好合同,自己簽了字、按了手印,為了確保真實準(zhǔn)確性,墨斯凌還讓趙誠錄像,以備不時之需。

  他不希望自己把財產(chǎn)留給慕以寧的時候,還讓慕以寧接受外界的質(zhì)疑,更不希望慕以寧被麻煩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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